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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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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與女方是現任情侶,事發當時無酒精、藥物。
精神狀況良好,也無障礙,雙方都已成年
因吵架後,女方的前男友幫女方報警,且女方原本不告,被警察強制提告,
女方有去醫院驗傷,但報告結果是無傷的,
因男方還沒到達去偵訊的期間內,雙方已經和好,恢復情侶關係,也有外出拍照跟LINE甜蜜的言語,
男方之後要去偵訊時候也會帶女方一起到案說明是場誤會,
請問這樣男方會被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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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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