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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3 | 最近登入:103-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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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些瞭解,目前的父母對於我的親生父母,完全不認識,
也不知道親生父母的姓名。截止目前我也沒有看到收養證明等文件
但是已經收到法院通知協調。
我想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需要改名換姓嗎?如果需要,怎麼改?因為沒有親生父母的姓氏,如何換名字?
這樣的情況,沒有收養證明,仍可以向法院提出終止父女關係嗎?
法院通知先進行家事協調部分,是正確的流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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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9
回覆 貓貓 的發言內容:
近日得知自己是當年被領養的孩子
由於已經成年,養父母決定要申請
*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但是我沒有親生父母的任何資訊,
屆時要如何修改姓名?
瀏覽:507
日期:103-03-18
近日得知自己是當年被領養的孩子
由於已經成年,養父母決定要申請親子鑑定作為一個斷絕關係的依據
但是我不知道當我收到法院傳單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若經判定後的結果
那我可能會失去哪些權益或是需要付出哪些代價呢?
瀏覽:507
日期:10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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