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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黃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3 | 最近登入:103-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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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最近被人亂告一通(從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竊盜,妨害秘密列了一堆),對方的筆錄陳述極為矛盾混亂,連承辦員警看了都直搖頭說不知道該怎麼開始問我問題,但還是請我配合做完筆錄了。請問,後續在程序上還是一定得召開偵查庭嗎? 還是檢察官有權力可以逕行裁定不起訴?   感謝您的熱心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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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