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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y.yea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3 | 最近登入:103-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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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身為勞工於102年7月15到職,103年3月21日告知要我工作到今日結束,因為資動基準法第11條第二款公司業務緊縮。 102/7~12(6個月)月薪22000 103/1~3(3個月)月薪23017 原本老板說3月的工資會計算至103年3/31整個月,可一問要資遣費時,卻又推托並且指出3/21~3/31預告期間只給2天薪水...., 請問  資遣費與預告工資計算方式為何呢?   哎勞工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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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