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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103-08-04 | 最近登入:103-0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那麼我現在是否應該先到戶政去變更印鑑證明? 有沒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方式呢? 另外若公公生前未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的話,過世後如果有遺囑的話,公公的1/2產權我們是有權力去爭取特留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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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辦理變更印鑑證明,若公公過世,您先生為公公之合法繼承權人,仍享有應繼分 ... (恕刪) 謝謝房律師~ 請問我去戶政變更印鑑證明後,還需要到地政去做什麼聲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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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9
目前的房子是老公跟公公各持份50%,貸款一直都是老公在繳,但當時產權證明、印鑑應該都在婆婆那裏,小叔是個廢物賴在家裡,有工作時也從未拿錢給家裡,還一直挖公婆的儲蓄金,房子有我們的名字,小叔卻三番二次說我們結了婚為何不趕快搬走? 我們夫妻不想影響感情與生活品質,所以決定搬出去,對於持份各半的這件事,我們該如何保證自身權益? 因為小叔廢物無能,公公很有很可能將他那一半贈與給小叔,想問對於房子做任何變更,是否都要二位持份人雙方同意? 我們擔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房子被偷偷做了變更。 麻煩律師們回覆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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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