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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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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寓一樓.權狀上標示有平台建物所有權,購入時已搭設鐵皮,但應屬違建,近日二樓住戶未經提醒就於鐵皮屋頂上置放整排盆栽(約十幾盆)及保力龍,二樓住戶極難協調,這種情形是否可視為侵占呢?或有其他方式可強制清除其任意置放的盆栽及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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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