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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4 | 最近登入: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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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丈夫過世,原本在妻子名下的房子(婚後才買,但由妻子付頭期款及月繳房貸,目前還沒有付清),是否需要再辦理手續?丈夫的手足是否可以要求繼承部分? 另外公公生前有給丈夫繼承一點土地(其他手足也有),那現在這土地要如何辦理呢?是扣除債務後再依照繼承順序分配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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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