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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Ch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4 | 最近登入:1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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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好:
我在去年因為貸款所以買了一台汽車
因為,不能讓家人知道有買車
所以經過貸款公司介紹,將車子租給汽車租任公司
就在6月,因為疫情關係,業務員告知車行老闆跑路
所以沒有租金可以給我並告知我不會再出租,並告知我車子可以牽回台北
因為我台北沒有地方可以放車,所以請業務將車子先留在車行
在8月2號,我收到警方通知
我的車子涉及刑事案件(車手)
請問各位律師
我該怎麼處裡?
我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嗎?
我需要先準備甚麼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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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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