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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4 | 最近登入:10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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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信業者〈第三方電信業者〉叫我辦門號,當時原電信合約到期所以沒想太多就辦了。 但最近他要求我要預繳費用新台幣1250元,而當初簽約時也沒講。 我說要退他堅決說不能、沒辦法之類的話,之後雙方就發生了小小的口角糾紛。 後來我去了〈第三方電信局〉所申請的電信也確定了那個費率是不用預繳任何費用的。也同時向各大電信局簽了防盜辦的切結書。 所以我堅決不繳任何費用,後來他改口說要我去簽取消切結書。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要求他簽切結書,那會有法律效力嗎?? 切結書格式如下: 切 結 書 本人__________已確實歸還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所索取之_________所有簽證蓋章文件。如有不實,本人同意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為憑。 切結人簽章: 身分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如果有任何需要修改的請馬上通知我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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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