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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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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信業者〈第三方電信業者〉叫我辦門號,當時原電信合約到期所以沒想太多就辦了。
但最近他要求我要預繳費用新台幣1250元,而當初簽約時也沒講。
我說要退他堅決說不能、沒辦法之類的話,之後雙方就發生了小小的口角糾紛。
後來我去了〈第三方電信局〉所申請的電信也確定了那個費率是不用預繳任何費用的。也同時向各大電信局簽了防盜辦的切結書。
所以我堅決不繳任何費用,後來他改口說要我去簽取消切結書。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要求他簽切結書,那會有法律效力嗎??
切結書格式如下:
切 結 書
本人__________已確實歸還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所索取之_________所有簽證蓋章文件。如有不實,本人同意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為憑。
切結人簽章:
身分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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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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