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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凱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4 | 最近登入:10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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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由於我媽跟我爸已經不合及分居時間已長達十幾年~一個女人家自己再外面帶三個小孩,薪資微薄 爸爸不養家,在信用卡氾濫的那幾年,只能以債養債,以卡養卡...不斷的惡性循環~中間因為因為要工作沒機車,買了一台分期機車,繳了幾期就沒有錢再繳,對方有對我媽提出告訴,後來我媽說他有收到法院公文出庭文件,但因為那時要工作所以沒出庭,等於就是被通緝...
那台機車後來在三年前停在路邊被賣方發現,就被牽走了......但能不能知道對方有無對我媽 撤銷告訴??
但我媽因為沒出庭 所以身上還有欠40天拘役的民事刑責及被通緝......? 1. 有無辦法可知道自己身上有幾件案件或 對方有沒有銷案? (自然人憑證?) 2. 如果我媽想離婚,身上有民事案件, 然後又本人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是否會被行政人員通報聯繫警方? 3.如果想離婚,但我媽礙於民事案件問題 不敢出面, 是否有別的辦法可不用本人 也可代辦離婚? 感恩詳細回答越詳細越好!!!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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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4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 ... (恕刪)
收到法院通知可能是2006年的事...
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機車剩幾期 繳不出來就騎走 對方老闆對我媽提出告訴,這是算民事訴訟嗎?
但因為我媽收到法院通知又沒出庭 也欠拘役40天..... 所以已經是算刑事了嗎?
如果現在這個節骨眼 要怎麼離婚?
所以這如果已經是算刑事了,去戶政離婚 是否就會被通報?
我媽想離婚但這個樣子 我又不希望我媽被抓..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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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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