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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04 | 最近登入:103-05-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請問20年前發現男方外遇,但當時男方對天發誓已斷絕關係,且還有三名年幼子女,因此選擇相信並原諒。20年後再次發現有外遇(不確定是否與20年前同一個人),且有一名15歲私生女。 請問 1.現在提告算在半年內嗎?會因為外遇對象是同一個人就算超過半年,無法提告嗎? 2.有生小孩可算通姦嗎?還是說沒有捉姦在床就無法提告? 3.偷看男方的對話紀錄可作為提告證據嗎?(有跟小三的親密對話,甚至有自述性愛過程) 4.另外,若不提告,單純選擇裁判離婚,女方名下有房子,車子,及些許金錢,男方於對岸有房子及些許金錢。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若真的鬧上法院,法官大致上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四個問題~謝謝律師們回答!
瀏覽:868
日期:103-05-05
律師們好,這個案件可能比較複雜,還請有耐心的律師替我解惑. 我父親在大陸工作20年,於15年前被我母親發現有小三,當時父親用性命發誓已斷絕往來,母親只好相信.但母親因此而對愛情充滿不安全感,長期服用憂鬱症藥物及安眠藥助眠.母親獨自養大我們三人,父親除了給錢,與我們三人完全無感情建立. 父親於去年退休,在今年3月底意外被我們(3名已成年子女)發現外遇關係仍是進行式,甚至有一名15歲的女兒(皆在大陸).因去年父親未告知就買去大陸的機票,讓母親生氣難過而撞牆,後因父親解釋要去自助旅行事情才告一段落.因此這次我們完全不敢讓母親知情,且母親已明確說明若父親對不起她她就活不下去了. 以下是問題 1.若我母親因知情而做傻事,財產如何分配?若我父親到時堅持錢是他賺的就會全歸他嗎?若他馬上與大陸小三結婚,要求我們與小三女兒共分財產是可能的嗎? 解釋:父親賺的錢,除了私房錢(養小三女兒),其於全數給我母親做為養育費用,因此母親名下有房車及存簿的金額. 2.若我們要求父親簽署一張我們自己寫的同意書,內容是"不論未來這個家是什麼樣子,母親名下的財產全數歸母親及三名子女擁有",若他願意簽署,這種同意書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解釋:無法簽署財產分離,這樣母親會起疑... 3.若我母親因知情而自傷或自殺,我們能對父親提告嗎?需要什麼樣的證據證明呢?吵架的錄音算嗎? 以上,還希望能得到回應,我知道在母親不提告下什麼都無法做,所以我們真的好困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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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30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母親名下所遺留的就屬於遺產範圍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 (恕刪) 感謝張律師解決我的困惑~~ 那請問第3點呢?? 若我母親真的因知情而自殺,能夠告我父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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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