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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呂呂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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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早上8.00在一個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我騎著機車時數60被一個開車給撞飛,那天早上天氣晴,他跟警察說:他沒看見我,而我是看到他已經來不及煞車,我機車沒有保任何保險,對方說只用他汽車保險賠而已  當天起住院一個禮拜 醫師開診斷證明:右臉顏面骨折 4肢多處挫傷 上牙齦斷裂 禁止工作2個月 臉需雷射+磨皮 受傷後變大小眼 可整型(但須滿18才可以動刀) 而我未滿18 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  若是可以賠償我可以要求哪些項目 ? 機車全毀及多項物品被撞爛岢要求賠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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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