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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5 | 最近登入:10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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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至8月朋友前後向本人借款50萬,說是要支付他公司員工薪資,公司是他爸的名字,說是等他公司貨款下來就還我,現在朋友僻不見面,也不回我任何訊息,沒寫收據,但line有借錢記錄,我現已?存證信函,現在要問的是:要是最後告到法院,可否連他公司一起告,因告他個人怕他名下沒存款沒財產,到時有支付令還是拿不到錢!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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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