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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05 | 最近登入:103-1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感謝能有機會詢問 日前買到房屋,在簽約的過程中,發現地板樓面不平,後來找到結構技師做檢驗,發現房屋傾斜為203分之一及210分之一,接近傾斜度200分之一合理的範圍,因事前仲介並沒有說明,而是在事後由買方詢問其他仲介才得知賣屋委託書中有註明房屋疑似傾斜。本物件已經買了兩年,賣不高,原因是房屋是如此緣故。 請問 1.買方可以取消買賣契約嗎?日前對方說是違約,我能主張為誠實告知嗎?取消這次的買賣契約? 2.若違約,已經給了價款一百多萬元,是否可以拿回。 3.雖然位在合理範圍,但已經接近減價的範圍(200分之一,在此範圍,可申請折讓修復結構,)而且買方深怕如果買了,地震一陣即過合理範圍200分之一,在下次買賣時,勢必要折讓給下一次的買方。是否成立主張不買的理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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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1
111  感謝謝律師、 房律師及柯律師協助,指引迷津,無限感激!!  
瀏覽:446
日期:10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