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arah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4-05 | 最近登入:103-14-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男友的母親在三月初過世了,其母親房屋的租約到7月才到期,依照民法第452條,男友可以以繼承人的身分提前結束合約。但現在的問題是,男友同時也是這份租約的連帶保證人。那房東可否用男友是連帶保證人的身分,來向他索償提前解約的損失呢?
瀏覽:439
日期:10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