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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5 | 最近登入:10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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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和人發生事故 對方求償金額和保險公司這邊肯提供的金額差距過大後來對方便提告 也上了一次法庭 目前是繼續調解的狀態 先不管對方的金額 但很明顯這邊保險公司提出的金額就過低做筆錄時警察這麼說 上簡易法庭時庭上也這麼說保險公司說了一堆理由 其中一項差距最大的就是 對方薪水補償部份因為對方剛上班三個月 實際天數則差不多是兩個月時間保險說至少要半年以上的薪水證明才能照價賠償 所以不肯支付 請問這方面是怎麼看?我當初保的是全險 保額差不多是400萬但依目前來說 保險公司只肯拿2~30出來 另一半變成我這邊要自己負擔總感覺保險公司根本不管死活 我這邊也鬧得快抓狂了當初因為沒時間跑調解 只是委託了一次保險公司代理 後來對方就提告上法庭請大家告訴我這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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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