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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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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保險業務員,為了一時業績考量,以母親為要保人,妹妹為被保人,受益人為母親,投保保單.後來,妹妹發現了很生氣,說要告我偽造文書. 事後母親已把保險解約了,母親不希望我被告,這樣妹妹還能告得動我嗎?  妹妹的簽名,是我簽的,我承認. 但我要如何把傷害減低? 那些保單已經解約了,妹妹並沒有實質損失(保費是母親出的) 但她因為家中某些事,對我不滿,所以一直拿保單的事說要告我,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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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