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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5 | 最近登入:10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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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六十多歲的阿公,小妹今年23歲第一次遇到車禍 晚上,對方"闖紅燈"又未開大燈,所以被我撞上,我沒有任何違規 雙方都只小擦傷,目前在等初步判定 但對方已踩明,就算是他的錯也不會賠償我 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不知道該怎麼走法律途徑   我只求償.. 1.修機車一萬六(雙方一起找的車行估的價) 2.看醫生開驗傷單一千 3.請假被扣薪資六千六(1天1800*2 加全勤3000) 因公司是特殊行業,沒有薪資證明沒有勞健保,頂多就請假證明而已 我該如何證明薪資?   如果請公司開請假單備註當日扣的薪水,這樣可以當憑據嗎?     想到那些錢可能要不到都快氣哭了,請幫幫我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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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