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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omintous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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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3年10月19日於國內論壇留言帶情緒性字眼
被人提告妨礙名譽,有前往警局製做完筆錄了
在今天收到了傳票,將在5月26日開庭
想請問我該怎麼應對,才能讓我的損失降到最小
原告的文中陳述了他的立場跟想法
與論壇上的版友跟一般社會上的認知有著完全相反的意見
我是以自身的經驗發表了文章,言詞中帶著情緒性的字眼而被告
請問這種案例會需要付和解金甚至賠償金嗎?
想請求專業律師的看法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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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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