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貓大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05 | 最近登入:103-27-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簡述:五月中協議離婚,有一未成年子女近三歲,監護權歸我 七月底提出變更姓氏 對方抗告舉證→開庭→各自補資料→八月中開庭→八月底我收到法院來函被駁回 九月中我提出抗告→十月初又在開庭一次 這次法官要我們各自提出新的事證 之前開庭我有請律師,但民事法庭幾乎沒有給律師發言的機會.... 後來的訴狀及抗告狀我都自己寫...也自己出庭 這次換新的法官,也請求社工到家裡訪視完畢 只是我可能言拙又筆鈍吧!~看到前夫寫的抗告狀內容~讓我覺得 死的都寫成活的~躺著都寫成站著的感覺... 我又不能再抗告狀~很直白的寫說! 法官大人~我不是來打離婚官司的~我是要來處理未成年子女變更姓氏的問題 前夫的抗告狀~都是在寫我不是好媳婦~好太太~好的女朋友角色. 但我不想我的內容都是在提及"離婚之前"的事情~都已經離婚不是佳偶是怨偶 所以這次跟家人商量想請律師寫抗告文~因為社工人員跟我說 只能抗告一次~沒有第二次了~ 希望是在嘉義的律師且有豐富的民視家事經驗,能讓我多多諮詢 ~因為畢竟我要帶小孩又要上班實在無法有很多的體力可以跨縣市 希望大家能體諒~  
瀏覽:782
日期:103-10-26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所以依你所言~我還在在打一次官司讓法院決定小孩更改姓氏嗎? 所以我目前無法拿著我法院的判決書去變更姓氏囉...>"<
瀏覽:1587
日期:103-05-28
跟前夫登記結婚約兩年半~這當中受不了一直對家庭擺爛.所以提出離婚訴訟,在昨天調解成立,離婚成功了,小孩監護權是我的(因從一出生就跟我住,是我帶的)我沒有與前夫同住過一天。 只是我很開心現在可以離婚成功, 但我想要把小孩改成我的姓氏,只是在網路上找到以下這則新聞   關於子女從姓,九十六年五月四日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原則上應從父姓,如生母無兄弟,為承嗣香火,經父母雙方約定後,亦可讓子女從母姓。如父為招贅,關於子女之從姓,恰與嫁娶婚相反。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氏,原則與結婚時相同,但符合從母姓條件者,仍得約定改姓之。惟九十六年五月四日修正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之民法親屬篇修正案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是故,子女之姓氏已可由父母以書面自由約定,而且可以變更,甚至若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可以片面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 又立法院早已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並經總統公告生效,其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氏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是故,夫妻離婚時,其未成年子女姓氏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將可申請改姓,此將使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可改從母姓,保障單親媽媽的權益。在一般子女大都從父姓之情形下,本條例之修正,不僅解決長期以來,離婚後行使親權之單親媽媽們的困擾,也為落實兩姓平等,又跨進一步。 這是代表我拿到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後,除了去戶政事務所更改身分證的配偶欄之外,我可以"直接"更改小孩的姓氏嗎? 假如不是這樣的話~哪是否我又要再另外提起訴訟~ 因為我實在不想再跟前夫有任何見面的機會,除了小孩探視的時間之外 因為如果雙方都離婚了,監護權也判給母親 為何更改姓氏,還是要雙方在場呢? 我很心急,怕夜長夢多,希望有律師大大可以給些建議!~感激不盡
瀏覽:1587
日期:10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