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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tnp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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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收到衛生局來函的行政裁處書罰鍰三萬元,可否請教我該如何撰寫復核申請書嗎?? ”查受裁處人XXX君未具藥商資格,於網路刊登販售”美國Rogaine 5% Extra Strength落健生髮水”藥品,案經民眾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舉,函移本局處辦。 到案說明二次內容大致如下: 商品來源是托朋友於國外帶回,原朋友預訂,後來取消,只能本人吸收,此東西是多出無用,只是單純想轉賣,真不知如此犯案,因為很少使用網路交易,我連包裝圖片,任何文字都未?述,所以更沒有宣稱任何有關它是屬於”藥”字號的文字,沒有任何療效,任何功能用途,使用方式,重點是我這商品也沒有夠成任何交易,我因朋友提點,此舉可能觸法,我還自掏腰包給得標者,就是表示我無法販賣,只因為可能觸法。我並非專業賣家,也沒有時常在網路上交易,不是以販售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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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