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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6 | 最近登入:1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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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同學a在社交網路上拍了一張照片一個女生背景然後她手臂的肉擠了一坨出來內容打:妹子?溢出來了後來我在現在FB有名的靠北成大、交大什麼的在我們學校的靠北版上'匿名'發表了一篇文章(無照片)內容打:妹子阿~說你溢出來還要法院見真是不懂的感恩~以後要好好包好知道嗎~不要妨礙風化哦後來該社團管理員在底下留言請我私訊他我私訊了 但是後來在該靠北版上出現了一篇罵我的文章內容打:停在斜坡紅色馬自達,載的妹又醜又胖全身冒牌貨你怎麼不去照鏡子,噁心之類的話?(全校只有一台紅色馬自達停在那裡,也很多人知道是我)但後來此篇文章被刪除了(有拍照存檔)而社團管理員說:我們有ip對方都請檢察官來講了口無遮攔並不代表匿名就真的不用付任何責任連本名都不改打出來沒一點擔當還敢來說我們不對最後我們想告訴你 我們知道是你發的之後並沒有告訴對方而是對方來確認。Q1:a同學被告了,對方說是秘密妨礙法,請問告的成嗎?我同學有利嗎?下禮拜五要到法院Q2:請問該社團小編有違法嗎?就算他說沒告訴對方,但他說'而是對方確認'那也要小編說了是誰才能確認不是?Q3:我可以告那篇匿名罵我的人嗎?雖然她把文章刪除了但從小編的話可以知道說'對方都請檢查官來了'是誰而那位妹子小姐今日也密我們的共同朋友說到有請檢察官來的事情也說知道靠北版上的文章是誰發的請問這是有認同是他發的,所以我有證據可告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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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