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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張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6 | 最近登入:103-13-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我本身是母親第一任丈夫的女兒~我母親十一年前去世~但是尚未辦理繼承第二任丈夫一筆土地~由於最近有人要蓋房子~要買母親的土地~可是~發現產權不清~當地建管科開協調會~我才發現~我們四姊弟是可以繼承的這些土地~但是~我請代書處理~發現不能辦理繼承~原因在於第二任丈夫的兒女都冠上第一任丈夫的姓~戶政顯示出他們與生父是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當地建管科公文是顯示出土地繼承權利順位~我們是有繼承的權利~可是為什麼不能辦理呢? 請問要如何處理呢?請律師來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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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