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HU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6 | 最近登入:103-1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約3個月前向衛生局檢舉了網路販售隱形眼鏡,今天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證人通知書,待證事由是因案調查,但是我住在南部,平常還要上班,因為是約俜工也不容易請假,非常不方便北上,可以不去做筆錄嗎?(也不另安排時間) 若是不到會怎樣嗎?家人知道後也很不認同……說去了之後以後要開庭幹嘛的還會陸續傳喚我,所以想乾脆不去拒絕
瀏覽:5128
日期:10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