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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n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6 | 最近登入:107-30-09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請問公公幾年前以買賣過戶一棟房子給先生,地政事務所土地謄本登記原因是買賣,但國稅局那邊有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二親等間買賣視同贈與,土地價值不高所以免課贈與稅),請問先生這棟房子實質取得原因要以國稅局為主(贈與),還是地政事務所(買賣),若離婚,太太能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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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6-12
大律師您好: 我親戚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因為親戚有欠卡債,103年有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後來有陸續繳,但他以為都繳完了,沒想到昨天收到了執行命令(內容如下)。請問這份公文意思是我親戚確定這筆55428元已經都不能動用了嗎?因為親戚近期內需要這筆錢支付  今天親戚跑去銀行想確認詢問卡債明細,但銀行櫃台說無法查詢,只留電話,說會請信用卡部跟我親戚聯絡,感覺不曉得要等到何時。請問如果親戚現在想釐清債務內容,只能透過債權人提供資料嗎?有無其他方法可查到?(因為欠繳金額跟103年一樣,怕這當中會不會又有未知的利息衍生)另外,親戚想分期付款解決,可以跟銀行協商看看嗎?還是這執行命令下來已成定局?有朋友說可以跟法院聲請閱卷、瞭解執行名義?這樣有幫助嗎?不好意思,問題有點繁瑣,麻煩大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執行命令內容: 主旨: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收取對第三人OO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OO分公司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查照。(債務人可供扣押之金額若含有社福津貼、補助款等性質而少於每月匯入金額時,或係一般存款而扣除手續費後金額少於新臺幣 1000元時,均請毋庸扣押)   說明: 一、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OO號債權人OO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OO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聲請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在新臺幣 55428元及其中新台幣49568元自民國100年11月14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9.97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4.99計算 之利息,另自民國100年11月14日起至清償曰止,延滯第1期當期收取新台幣500元,延滯第2期當期收取新台幣600 元,延滯第3期(含)以上者每期收取新台幣700元之違約金 ,違約金連續收取以3期為限,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5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臺幣448元之範圍?,予以扣押 (第三人收取之手續費,請自行扣除,不計入扣押金 額)。 二、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第1項規定辦理。 三、第三人如不承認債務人之存款債權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 或其債權不足新臺幣壹仟元或有其他得對抗債務人請求之事由時,應於收受本命令後10日?,提出書狀,向本院聲明異議。
瀏覽:3275
日期:105-08-17
我父母感情不睦,最近父親考慮離婚,而小弟(目前未成年)跟父親吵架離家出走,已經一兩個禮拜了,當中有回家一兩天,母親知曉小弟去處,卻不讓父親知道,請問父親需要以失蹤名義報警協尋嗎? 因為小弟跟母親關係親密,很多觀念想法受母親影響,所以對父親的態度非常敵對,雖然父親試圖管教(口頭勸說+訂立家規)但仍無力改變,現在小弟離家出走,加上最近母親動作頻頻,感覺在為離婚鋪路,想逼父親主動提離婚。 對於小弟這一塊,父親已經心灰意冷,現在小弟離家出走,雖然知道他人身安全(母親安排去處),父親是否該報警,證明有盡監護之責,以免日後離婚訴訟,母親以此推諉父親對家庭、小孩不關心、不負責任等,或者有其他建議方式可保護父親,謝謝。
瀏覽:626
日期:105-08-15
想請問一個問題,我爺爺過世了,父親跟大伯各可繼承一塊土地,但父親想由我來直接繼承,請問父親可以指定某位子女去繼承他的部分嗎?假設我父親先繼承那塊土地,之後把土地賣掉,賣掉所得的錢,日後我母親可以用夫妻剩餘財產全來請求1/2嗎? 因為我母親好賭,父親怕家產被母親敗光....麻煩各位大律師解惑,謝謝~
瀏覽:526
日期:104-11-01
請問大律師,五年前父親買一棟房子,如果父親於生前贈與給子女,之後過世了,其配偶能夠以夫妻剩餘財產權主張子女歸還嗎?煩請大律師解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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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2
大律師您好:  (1)我父母結婚,當時未特別約定皆為法定財產制,父親不動產皆為祖產,陸續於婚前及婚後透過贈與方式取得,若父親在婚後將婚前贈與所得一塊土地變賣,其買賣所得的錢要納入夫妻婚後共有嗎? (2)若父親無立遺囑,繼承人為我母親、兩個子女,之後遺產分配算法如何? 煩請諸位大律師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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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