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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6 | 最近登入:10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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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小小自營商.去年一個認識但不太熟的朋友說要幫我透過行銷產品另外負責貨物寄送.以合作的方式雙方每個月各兩萬五的基本開銷.扣掉其他成本後有賺的話再分成.賠錢的話就兩個共同承擔去年十月開始.有簽訂一份合約但是沒有經過法院公證合作六個月期間生意一直沒有起色.所以決定終止合約其中我有出了兩次貨給對方.有讓對方簽了三聯單他出貨送到客戶的部份.大多以自己需要錢先支出.直接放進自己口袋.並沒有匯入當初約定帳號再領出.僅有兩筆有匯入六個月下來.只賺了四萬.但是對方先行挪用了近十萬.也就是對方欠我八萬元左右現在對方以工作繁忙.經濟狀況不佳拒絕出面.還一直強調我沒有做到合約上約定的內容(其實我實際做的比合約內容多.對方只有不到2/3約定內容)請教各位有什麼辦法讓他出面? 還是可以利用三聯單跟他收貨款的理由讓他出面?(八萬對個剛起步的人真的不少錢.我還先跟父母借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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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