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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6 | 最近登入:10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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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在回家路上,總共有三台車,都是一直線行走,我是第三台,看見第二台有打方向燈左轉出去了,但第一台看見她朋友左轉出去,於是沒打方向燈就停在那要左轉彎出去的一瞬間,我撞上了她,她連帶摩托車毫髮無傷,我跟我的車以及我的朋友受了傷,我是右半邊擦傷,朋友是右半邊擦傷、頭及腰受傷,愛車修理一萬多,時數當時因為有煞車30-40。警察說我未保持距離,說我100%錯。但我可以告她傷害罪嗎?除了去醫院關心一下傷勢,之後就不理不睬,也不和解,還要我們主動聯絡她,態度也極差。我有診斷書及摩托車修理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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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