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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6 | 最近登入:10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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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是這樣的 我在5/22號 有人臉書私訊給我 說要對我提出告訴 告訴的原因是 侵占 詐欺 妨害名譽 可是我到今天 過一個月了 沒有任何警察找我做筆錄 沒有收到任何傳票 沒有任何通知 他一定有對我提告 因為他錢在我這邊 我要還他 他也不理我 而我很納悶的是 詐欺 是非告訴乃論 照理說警察應該會很快通知才對 結果我等了一個月了 而對方住新竹 我住高雄 他認定我犯罪行為地 在高雄 請問我是會被新竹地檢署或法院通知 還是高雄     請問法律機關 通常會用什麼方式 通知我本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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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