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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6 | 最近登入:10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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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上網買東西~選擇貨到付款~也收到貨也付了錢~結果我家人上星期就接到電話(他清楚知道我買了什麼)說有問題~付款沒有成功~他今天對帳的時候發現才趕快通知我然後就說他要知道我的銀行是哪間 他要傳真過去取消分期付款我就說郵局和玉山 他說如果到時候無法支付分期 我就會信用不良我問那怎麼辦 他就說要我把金融卡寄去讓他們做消磁然後更換晶片 同時也會把分期取消 然後幾天後寄回來給我 這樣就沒問題了結果我照做了...也聽對方的指示把提款卡的密碼更改了寄過去了 然後覺得不對~結果我去郵局要掛失的時候 已經變成警示帳戶了!!!今天一整個早上都在警察局做筆錄 看到自己被歸類在詐欺嫌疑犯我完全無法接受 我也很擔心這樣我會被判罪 會有前科污點 可是我也是被害人我完全就是被騙的阿! 警察說到我掛失前他在屏東騙走人家快四萬 叫我等法院傳票~而且也不受理我的報案備案~而且我也被騙了4萬元(因為我被列為嫌疑人)那這樣我是要怎麼辦? 我還在擔心家裡要怎麼交代我明明是被害人為什麼要背詐欺嫌疑犯這種身分? 真的不知道我現在要去蒐集什麼證據 要做什麼 要怎麼辦我這樣會被判處有罪嗎? 我要準備什麼證據?是電話耶麼會有證人...跟我想的不一樣就是要去關的意思嗎?法官會什麼都不聽就判我罪嗎? 誰來告訴我我現在到底要去蒐集哪些資料?我如果在判決出來之前先跟那個被騙錢的和解我可以免去前科嗎? 而且我只有電話的通聯記錄跟宅急便託運單 完全不知道這是否足以當證據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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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