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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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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我發臉書上有一個新開的帳號,對方使用了我之前的證件照當做大頭貼,並且也使用了我的本名,只有生日不相同。 對方特意加了我的朋友為好友,並冒用我的名義與我的朋友聊天。現在我的朋友甚至認為對方的帳號是我本人。 我想請問一下,對方這樣已經觸犯到什麼法律,我是否可以到警局尋求幫助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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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