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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涵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06 | 最近登入:103-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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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男性朋友有天約了他的女性朋友到他外宿因為以為對方也有意思所以就親她抱她還推她到床上但是很確定沒發生任何性關係,女方很生氣跑去警察局,但是事後經過多方溝通本來想說不要鬧到法院,可是這好像是公訴罪所以一定得走法律程序,想請問律師們若是原告在開庭時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且被告是初犯無任何前科也表現非常懺悔剛滿19歲這樣刑責會判輕一點嗎? 因為我朋友年輕貪玩不懂事疏不知這樣就被告了所以真的很想幫他 p.s.這樣的案件需不需要申請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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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