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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ari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6 | 最近登入:103-30-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有問題想請教 約在九十五年左右.我的姑丈託我幫他買了二支股票,有匯錢給我(多少錢已不記得) 然後家裡陸續發生事,所以和姑丈沒往來, 但在九十九年九月時,他有打電話要我賣掉, 我當時就賣了股票(二支共約15000元), 帳戶上沒這家公司的股票了, 但由於很討厭這個長輩, 所以我也沒再打電話告知他賣了多少錢, 想說他要錢就會打來了,但他也沒再打來,這事沒再跟他說我有理虧我懂, 一直到今年二月初,那支股票有上漲(那時市價二支約56000元),,他打來要我賣股票, 我告知他早已賣掉,他卻說九十九年時沒要求我賣掉一直又拖到現在六月..市價二支約76000元, 若是當初沒賣掉.在一百年時.那支股票也有減股至0.586 所以如果我跟姑丈要解決這事又談不合金額, 那我要怎樣保護我自己呢 如果現 在要給姑丈錢,在法律上.我是否得給他二月的價錢 或現今六月的市價呢..可以算成1.17張嗎? 還是當初還他他匯給我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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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