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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疾風勁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6 | 最近登入:103-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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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個人從事金融保險業,但是我的工作不穩定,又有些身體中風疾病,因此都是兼職跑單,但是我在信貸協商金額是79萬每月8000總繳期數178期,但是我每個月固定還有房貸的負債10000,及勞工貸款3406及居家房租,養兒的安親費約零零種種共要4~5萬不吃不喝的開銷,而常常入不敷出,以現今的收入根本繳不起178期的信貸協商,而我找到了個25000的工作,我上次查過債權銀行居然還欠80萬,等於協商繳了多年已繳了30幾萬都是利息,根本沒捨麼還本金,我想請問律師們,我現在收入3萬月收及先生4萬根本入不敷出,不知未來工作薪資一定被銀行再進行強扣,連帶我勞保年資也有15年,其他影響還有我個人買的保險費未來到期怎麼辦??目前快40歲沒房沒車,二個小孩都是高額繳費的責任期,我到底該如何跟銀行表態我再協或是毀諾的部份,我不是不繳,銀行說再協或是調降利率期數都要薪轉財力!跟當時辦貸款一樣,就是工作不穩加上育兒才不夠,真我是不知如何所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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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