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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hu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7 | 最近登入:1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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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透過仲介(有數字那間)完成一筆土地交易案,交易完成後於地方政府建管處申請建築執照,建管處才告知該地於民國66年已核為法定空地,將此消息通知仲介他們也很驚訝,但現在確定是無法蓋房子了也就是無法滿足買方當初購地之動機,通知賣家後賣方又在找理由推托,而仲介這部份說會協助處理但卻沒啥進度,這該如何是好? 1.當初在買此地時有明確告知該地購買需求為建屋使用,仲介及賣方也明確告知該地可建屋(此部分仲介於簽約時有錄影錄音存證) 2.現在因仲介處理起來很沒力如果又拖很久我會擔心這會不會過法律追溯期?? 3.如果這期間賣方脫產那怎麼辦,可以要仲介賠償嗎? 4.因此仲介非直營店如果它拍拍屁股走人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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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