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yanti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4-07 | 最近登入:103-0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1.我們是住一般的五層樓公寓,所以並沒有所謂的管委會 2.居住二樓,漏水的來源是三樓,水電工研判應該是三樓的熱水管線問題,因為漏水的地方是房間及廁所的天花板,並非牆璧 3.漏水的現象已經嚴重到會滴水,毀損床墊及天花板,導致無法在房間就寢 4.三樓鄰居要求要有國家級認證的技師來勘驗,如果責任歸屬在於他們,那麼修繕費用要一人一半才願意修復 5.三樓鄰居還說,修復之後,日後若再發生漏水問題向他們反應,他們不但不修繕,還要提告我們,並連帶要求我們要賠付這次的所有費用給他們 試問: 1.沒有管委會的公寓可以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條文來規範嗎?若不行,像我們的狀況,可參考何種法律條文? 2.倘若漏水的原因在於三樓的熱水管線(前提:我家沒有因為裝修而影響到他們的熱水管線),那麼修繕費用應該是一人一半嗎?我們的財物損失可以向他們索賠嗎?請技師勘驗的費用也可以是由他支付嗎? 3.針對上述第5點的狀況,他有沒有對我們造成恐嚇威脅的行為?我們可以怎麼自保? 謝謝!!!
瀏覽:880
日期:10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