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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07 | 最近登入:105-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之前在8591寶物交易網交易一筆帳號 交易已成功約2個多月,最近買家說他的帳號被永久封鎖,詢問了客服 他們說明:帳號經檢舉證實有現金買賣行為依規定永久封鎖 遊戲內規章確實是有禁止遊戲現金交易等資訊,但是我售出的時候 帳號任何訊息都沒有打在賣場上面,其他人都無法得知是購買哪個帳號 所以是有想說是不是買家自己檢舉的想要要求退款,因為買家可以自行調閱購買帳號內信息,而賣家無法    我想請問,我堅持不賠償 而買家告上法院我會有相關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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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0-31
我想請問 今天我長期販售 經過修改過的遊戲帳號(外掛修改)   但非本人親自修改 而是我買低賣高  這樣我也會有刑責問題嗎?
瀏覽:580
日期:104-06-09
我想請問 因為我目前未滿18歲  因為有人要向我購買遊戲帳號 我想立合約書 以免口說無憑  對方以滿18歲   我想請問這樣立合約書 是否有效? ps 如果我寄合約書給他填寫 寄回給我 附上身分證正反面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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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5
買方(以下稱甲方) 與賣方(以下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立新楓之谷遊戲帳號之買賣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商品部分: 一、商品名稱:新楓之谷帳號 二、商品內容物:簽約前以拍照給買家確認 若簽約後移交帳號內容物不符合 合約附件之照片 該合約無效 三、商品單價: 20000元整 四、交易方式:201/07/10  使用8591交易方式支付頭期款xxx元並交付遊戲帳號、防盜卡、遊戲帳號之內容物   五、分期方式: 2014/08/10 新台幣****元整 2014/09/10 新台幣****元整 六、該帳號修改權 包含認證電話 認證信箱 需要付完20000元整 得以修改 七、付款方式:銀行匯款  匯款帳號 xxxx 戶名:xxx 八、甲方分期支付期間 不得因遊戲帳號價值變低 而要求取消交易 第一條、契約份數 本契約書共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為憑。 買賣契約,於雙方完成書面合約簽立時,即時生效,雙方須共同信守合約規定事項,如一方未經他方之書面同意而違反上述條項者,須賠償他方因此所滋生之相關損害及具有確實證明之所失利益。 買方(即甲方): 電話:  賣方(即乙方): 電話:    我想請問 還有修改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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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