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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7 | 最近登入:10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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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後進入公司成為正式員工三年了,原本公司狀況很好,但在第二年後因為沒有案子進來,所以薪資開始有一餐沒一餐的發放,原本的員工跟我說老闆人很好,之前公司也有這狀況,但是後來案子進來後,老闆有補足薪資,看著這些老員工這麼中心的跟著老闆,所以心理想著只要撐過這一段後就可以領回所有欠資...一個月最低有領過老闆娘發放的六千元這家公司我進去後從來沒有領過薪資條,原本薪水都是由公司戶頭轉入,欠資後變成從老闆娘手中拿一點點的現金,公司狀況後來好轉後,每個月給的有比原本的薪資在高一些,當時公司資欠的薪水約剩十萬,但在去年公司狀況很糟,一直到現在我已經撐不下去了,累積欠資已經到二十幾萬了,於是我就向老闆提出要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等育嬰假結束後若公司也開始新案子我再回來上班,這段時間我也可以在家顧小孩和靠育嬰津貼過日子,一方面也是希望剩下的欠資可以等公司好轉後領回但剛剛收到勞保局的通知得知公司從去年年底開始欠繳保費已達五個月,因此我上個月申請的育嬰津貼和勞保續保受到影響而未核發,我看了勞保局網站寫:"勞工朋友只要提出自行負擔的保費已扣繳或繳納於投保單位的相關證明"但我不知道要如何提出?因為我從未領過薪資條,公司也已經整整三個月沒有發薪水,相關證明我要如何提出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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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