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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7 | 最近登入:103-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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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 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 (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給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  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瀏覽:6386
日期:103-07-16
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    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    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   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給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    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    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    (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    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   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   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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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