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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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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貝女是朋友 因為在上個月中看清她的為人之後,我就不再跟她來往 在那幾天之後我在fb發文 沒想到她看了我的文 自己對號入座 傳簡訊嗆我 內文如下: "誰算計你,誰說你傻,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我真笨還把你當朋友,你這種人根本沒朋友,也是自找的, 活該,個性差的要死,會有男人愛你才怪, 難怪說自己怎麼那麼倒霉,自找的,人家也是玩玩的啦, 別被人玩弄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之後 沒有理會她 也沒回覆她 過幾分鐘她又傳app嗆我 以下內文是我跟她的對話 如下: 她:" 不要只會好意思?別人啦,整天只會抱怨別人多差"怎麼樣的,你自己有多好嗎??我,?陳彥如,我們倒楣才會認識你這種朋友,把別人的好當什麼,你是有什麼 資產?我們喔,怎麼不想想你自己有多好,難怪認識你的男人沒人愛你,都只是玩弄你,還有你也沒什麼好讓我算計的,你又不是多有實力多成功的人,還敢?我算 計你,笑死人,丟不丟臉,真為你現在這個男人感到可悲,還有不要以為自己多有節癖,多純潔,其實你髒的要死" 我 : 你就繼續賣沒關係丫 妳男人跑來跟我說妳是賤女人 我都沒講妳了 妳他媽好意思跟我吵,笑死人 賤女人一個 我呸 她:你自己有多好,當雞會多好,笑死人,自以為純潔 我:我當雞至少我靠自己 她:怎麼那麼不要臉 我:哪像你到處騙男人 她:你靠自己,笑死人 我:自己的行為比當雞還噁心 她:我根陳彥如倒楣,才會認識你這個賤女人 我:喔喔喔 她:啊唉,沒救 我:欸 妳不要拿陳彥如來講啦 她:他媽的 我算計你什?,笑死人 我:她是她,妳是妳,別混為一談 她:你把他講成那樣,笑死人了 我:妳這個人是腦袋有問喔提 她:你有把他當朋友,才怪 我:我是講怎樣 她:只會想利用他,太白木了 我:你就沒在我背後講我喔 她:沒 我:是誰在利用誰,是妳吧 她:我有講我感乘認啦 我:笑死人 她: 我利用你,你事有什麼好利用,笑死 我:愛說謊的人 她:我?你怎樣 我:大家都知道妳愛說謊 她:你事不事有病,你才愛?謊吧,敢說我 我:妳才有病耶 她:我算計你,笑死人 你事有什麼好讓我算計的 我:妳在賣衣服 她:我也不穴你那骯髒錢,你來啊 我:還敢說算我批價 她:我有也不怕你 我:她嗎的,現在被我說破,反而說我工作骯髒 她:她媽的,你笑死人,爽 她:我比你好太多,只會利用人,難怪沒朋友 我:妳好好笑,大家都在說妳怎麼 她:你以為你男人,會愛你喔,笑死 我:妳就有朋友啊,有哪個是真心的朋友啊 她:我怎麼樣也不怕你講阿,笑死,比你好,只好會想利用人 我:妳當然不怕我講,因為妳臉皮夠厚 她:幫你幹嗎幹嗎,他媽的,人家把你當朋友 我:那我就沒幫妳嗎? 她:你當別人是什麼,朋友這樣當 我:我跟妳買那些衣服買了好幾萬,操你嗎妳朋友這樣當喔 她:我拿多少沒有賺 我:你沒賺,你會一天到晚叫我跟妳買 她:你不事利用嗎,要幹嗎救較我們幹嗎,生氣不爽救發洩在我們身 上,你要不要買是你自己,不用講這樣啦,只會欺負陳彥如 垃圾 我:妳一天到晚講衣服的事,妳這個人眼中只有錢,還一天到晚問我賺多少錢 她:你以為他好欺負喔,不要以為陳彥如好欺負啦,他不事你的小狗,笑死人 我:賤,我呸,妳真噁爛 她:你不愛錢救不會去做這麼低俗的工作,敢?別人,自以為多純潔,我呸   問題1.內文裡的{手機app對話 是屬於公開場合還是不公開?} 她有對我做人身攻擊 侮辱我行業的字眼, 批評{"髒的要死" "骯髒" "低俗",還罵我垃圾,這些髒字 我能告她毀謗嗎?} 問題2.我有把{我跟她在app裡的對話用手機截圖放在我的line的主頁上},這樣就算公開了吧?也能告她妨害名譽嗎? 問題3.但我也有罵她賤 因為她先傳訊嗆我罵我攻擊我 我才激怒回罵她的 之後我很生氣{在我line的動態上打了"某某某是貝戈戈的女人"這段話 有指名道姓} 還放上她的照片 在{照片上寫"貝戈戈"這三個字 放在我line上當大頭照} 請問這樣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問題4.我在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她要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馬上去做筆錄 , 我跟我男友說這件事 , 我男友說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要有傳票 警察才有權通知我去做筆錄, 之後她也傳訊說她已經寄傳票到我戶籍地了要我去收, 但我家人說沒收到傳票,請問這樣的話那名警察是否濫用公權? 因沒收到傳票通知 我是否可以不去做筆錄? 如果沒收到傳票通知,但警察就打電話要我去做筆錄,我能告他濫用公權嗎? (我先說明 貝女的姊姊有個男友是警察, 我猜測打給我電話的那名警察應該是她姊的男友) 問題5.她之前先請朋友轉訴我說她要告我,叫我回家收傳票,之後傳簡訊跟我說她要告我,然後過幾天又在fb留言說要告我 還挑釁我,她一直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能告她恐嚇威脅和濫用公權啊? 內文如下: "你去告啊,傳票一個月就寄去你埔墘,趕快去收吧,不要到時日期過了, 等著法院見吧,我這裡有足夠的證據,我一定告你的" 因她被我封鎖,所以她在fb又申請帳號 留言給我說:"沒怕幹嘛換手機,我們法院見" 我覺得她要告我 講一次就好,幹嘛講那麼多次,根本在挑釁恐嚇 問題6.如果她真的到警局提告,寄傳票到我家需要多久時間? 問題7.我能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嗎?可以不要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多少,會贏嗎? 問題8.妨害名譽算小罪嗎?如果是,檢查官和法官會是不是不太愛受理這種小案件?判的機率高嗎? 真的判有罪的話 罰金多少? 問題9."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是什麼意思?要怎麼證明其為真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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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