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老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1-08 | 最近登入:103-0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2014/3/14被詐騙,請問可以追朔期限有多久? 刑事法庭是不會把騙走的錢還給我,所以除了刑事法院以外還要走民事法院,這樣對嗎? 今天打電話去詢問警察,說7/28剛遞交至地檢署,說大概會一個月左右之後,法院會寄傳票來開庭,那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的文件是第一次開庭就要送出嗎?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此格示須填寫被告資料該去哪邊查詢填寫呢? 假執行格式 http://ppt.cc/hj-x  圖中有說到如果有$$可以去申請假執行,那為多少錢? 但剛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有寫上假執行,這樣還要再送交法院一次嗎?   然後這些資料我都必須送到我開庭的法院才可以嗎?是否可以用郵寄的? 提出金額可以包含交通費以及陪同人的交通費用嗎?   警察有跟我說對方來做筆錄,說自己也是被騙將資料寄去,而匯過去的戶頭有兩個,但是是同一人的帳戶,這樣的話該怎麼做才可以把被騙的錢從人頭戶拿回來呢?   開庭之日期,都由法院決定嗎?會用什麼方式告知呢?(有查到可以查開庭時間的網站)   這樣的話案子大概會跑幾次法院?因為我人在桃園可是人頭戶在台中   希望能幫忙解惑,如果有需要我應該自己去了解的資訊,可以告訴我關鍵字,會再去查詢資料,好好看清楚,謝謝
瀏覽:641
日期:10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