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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8 | 最近登入:10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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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您好小弟家裡經營醫療器材行,網路上也有網站提供產品資訊。去年年底時被衛生局查獲部分產品資訊內容因未經衛署廣告字號核可而違反藥事法66條被開罰20萬元。(真的好貴)有問題想請教 1.當時查獲期間剛好處於我們店停業中,有向國稅局申請停業,但是因不諳藥事法,所以並未向衛生局繳交藥商執照,最後在訴願階段被以法人消滅未完成理由駁回,這樣如果打行政訴訟會有勝算嗎? 2.本來小弟想說摸摸鼻子分期把罰鍰繳掉就算了,但是真的很不甘心,也許我今天有疏失沒錯,而且內容絕無誇大使用效果,但是國家用的手段卻是如此嚴厲,低消就要20萬,以現在店面的獲利來看真的是太重了。陳律師你認為如果打行政訴訟會有效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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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