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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Cha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8 | 最近登入:10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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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行駛在慢車道上,路邊有一輛貨車打左邊方向燈要將車切換到慢車道。而右前方的機車為閃貨車而將機車行駛至慢車道,在後方的我車也因此不小心而撞到了前方的機車。車主只有輕為的受傷,但警察說是我車的錯 該負責全部賠償。那貨車沒有車事責事責任了嗎?機車行駛到汽車道也不需負責嗎?警察放走了貨車司機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想請您告訴我,現在我們要如何處理才是正確?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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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