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08 | 最近登入:103-1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請問我女友之前去租屋,房東要求他先簽約,再帶她看房子,結果房子跟原先要看的房子不一樣,而且更遠,我女友口頭告知說他不租這間房子,對方後來就以合約書告我們,還捏造說有交付我們鑰匙門卡,更離譜的是這件事情我從頭到尾都沒去,只是當時簽合約時房主有要求保證人,我女友就寫我,當時有問他為甚麼要寫這保證人,他只說萬一日後房屋有損害,會找保證人,我女友不疑有他就簽了我的名子,現在我們沒租那間房子,房主告我要求賠償10萬,我是收到傳票才知道有這一回事,我沒簽名,房主也沒詢問我要不要當保證人,8月14要開庭了,我被告的莫名其妙@@,求解,謝謝
瀏覽:384
日期:10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