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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4-08 | 最近登入:103-15-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先生or 小姐)您好: 公司同仁在辦公室內烹煮食物令我感到不悅,經勸告後因對方輕蔑且不予理會,一時動怒,說了“做人不要這麼過分,有需要這麼不要臉嗎?”等句子,但並未指名道姓,而且跟他有著顯著距離,對方現在要提告說我公然侮辱她!有第三人在現場,不過第三人表示沒有聽到我們在對話!這樣告我告得成嗎?而且應該沒有錄音!(假設有錄音的話,但我沒有指名道姓,這樣的錄音有用嗎?)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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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