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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8 | 最近登入:103-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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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職在公司服務期間有向公司領取久任獎金,公司匯款時已經扣了稅金(60->54),後來年度報稅時又因為這樣被扣20%繳國庫,現在因為要離職了必須歸還等比例的獎金(因未達年限) 想請問的是.....1.繳回違約金是否可跟公司要回被先扣的6萬稅金(或等比例要回) 2.如無法要回稅金,繳回去時可否要求公司開發票3.如上述公司皆不同意時,不歸還違約金給公司,會不會被告侵占(因為合約關係)4.久任獎金合約到底成不成立5.公司如以不開立離職證明威脅時,該如何處理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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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