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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7-08 | 最近登入:103-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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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人中風,雙親要上班,於是向仲介公司申請外籍看護來家中幫忙照顧中風家人的生活前陣子這位外籍聘雇勞工中風,檢查發現該位外籍聘僱看護本身有先天性心臟病MS(二尖瓣狹窄),導致血塊栓塞造成中風依照勞委會的規定,我們帶該位外籍看護去身體健康檢查,並未查出異樣,該位外籍看護以及仲介公司皆無告知該位外籍看護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情況下 依照仲介公司所給定的契約來看,我們家將負擔這位中風外籍看護的醫療費用,包含之後遣返回國可能會搭醫療專機的費用 仲介公司愛理不理,基本上都是我們家去醫院處理這位看護的問題那請問仲介公司在這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嘛? 所以我們家就必須乖乖負擔所有費用以及勞委會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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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