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莉姆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8 | 最近登入:103-04-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我們承租某社區大樓三樓,從去年八月住進後,警衛及管委會便多次打來樓下投訴告知小孩跑跳很吵,我們便加裝地毯及巧拼,也買了餐椅,晚上10點鐘或是較晚回來,就把孩子綁在餐椅後。今年過年後因出外旅行有半年時間未回家,七月回家後鄰居又開始投訴,我們委婉告知孩子才兩歲,且也買了愛心小手體罰規定不能跑跳,與正樓下鄰居當面溝通後好轉,怎知樓下的隔壁竟多次向管委會投訴還請警察來,且投訴的時間是白天,因對方是晚班,白天需要休息,本人實在覺得很困擾,每當對講機響起就很緊張,不知自己的孩子是否又吵到別人,警察上門看到家中只有我及一個兩歲孩子也很納悶(孩子還在地毯上睡著),但還是我拿出ID並簽下勸導單,本人覺得很受辱,管委會處已多次說明,房東也被逼得打電話警告我們要停止租約,問題是晚上不能吵,白天孩子也不能動嗎?何況不是我們正樓下的報警,是他隔壁的說我們吵到他快賣房子了,我們一家三口,平日只有我在家帶孩子,也盡量要求孩子,結果孩子現在看到棒子就會說不要打後大哭,請問我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瀏覽:7311
日期:103-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