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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8 | 最近登入:103-02-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1:我假都請完了
我前天因為車禍 ,腰受傷 腳受傷 手受傷
出門困難,這樣我想申請留職停薪兩個禮拜,
雇主能拒絕嗎?
2:曠職是指連續三天未到嗎?
如果一天曠職,一天上班這樣,依勞基法規定會被開除嗎?
請直接白話跟我說,不然勞基法規定真的看不太懂,謝謝
瀏覽:689
日期:103-08-31
我在彰化矽品工作
請問如果我的事假.病假.特休都請完,
再請就曠職,這樣可以用留職停薪一天,還是只能曠職論?
想調養身體一至三個月,可能到年底,能申請留職停薪嗎?
如果復職,雇主是否能拒絕?
隔年的假又如何算?
瀏覽:1427
日期:1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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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