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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05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8 | 最近登入:103-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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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年在停車場跟一位中年護士發生車禍,我們雙方都是開車,當下警察有請警察來協助,那時候警察有詢問我們雙方有沒有受傷,我們雙方都說沒有受傷.
但是過了2天之後,疑似跟保險公司賠償談不攏,結果她告我"過失致死"
原因是我害她流產.但是醫生證明是寫說 "疑似流產" 但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懷孕,所以我也很那悶
接下來也上了偵查庭,這次偵查庭的結果是判不起訴,然後她又在上訴,
接著要進入第二次的偵查庭
想問說 1.我這個階段是否該請律師協助?
2.這個罪真的會起訴嗎?
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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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過失致死罪之被害客體為人並非胎兒,而人之定義我國民法採取獨立呼吸說,故 ... (恕刪)
高雄怎麼聯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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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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