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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8 | 最近登入:103-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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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我男友在7-11上完廁所忘了拿走手機
結果回去找 也沒有找回手機
因為廁所沒有攝影機 當時發現手機不見時 他有回7-11問工讀生
但工讀生說廁所沒有攝影機 也無法斷定是誰拿走的
當時他不以為意 想說自己倒霉再買一隻就算了
也不懂 手機不見還要去警察局備案
他當時只有停話.卻沒有報案
好,但。現在問題來了
誰知道 偷他手機的人
盡然盜用他蘋果app到處詐騙 無數人.
而他今年8月收到傳票開偵查庭才知道手雞詐騙別人已經半年以上了
他當時沒到警察局備案 是不是對他很不力呢
請問到底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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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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